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求正沃德助力全国首单棚户区改造项目收益债券成功发行

来源:江西求正沃德律师事务所 时间:2018.02.02

经办律师:许龙江、邹津

发行时间:2015年

项目简介:

江西求正沃德律师事务所接受新余市惠民棚户区改造投资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惠民公司)委托,担任其发行2015年新钢棚户区改造项目项目收益债券(以下简称本期债券)的专项法律顾问。

在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、求正沃德律所、鹏元资信等中介机构的共同努力下,该债券项目于2015年11月12日,取得国家发改委下发的《关于江西省新余市惠民棚户区改造投资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5年新钢棚户区改造项目项目收益债券核准的批复》(发改财经[2015]2655号),核准惠民公司非公开发行项目收益债券不超过13亿元,所筹资金全部用于新钢棚户区改造项目。

新钢棚户区改造项目系新余市的重大民生工程,惠民公司为项目实施主体。该项目总投资20.33亿元,对新余市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老工厂区域实施整体拆迁改造;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共计759,800平方米,涉及被拆迁户8,000户,新建房屋建筑面积共计799,792平方米。本期债券的发行,极大缓解了委托人的项目建设资金压力。

本期债券系国家发改委2015年7月发布《项目收益债券管理暂行办法》后,核准的全国首支棚户区改造项目收益债券。求正沃德高级合伙人许龙江律师、邹津律师等律师团队为本期债券发行提供了优质、高效地全程法律服务,将棚户区改造项目收益债券变为现实、实现债券领域的金融创新。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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