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6-08-24
初来
第一天走进律所时,谢靖宇律师正在外地出差。
我先到行政处报到,嘉伟带我在七楼、八楼转了一圈。由于暂时还没有正式工位,我被安排坐在前台,跟着子涵姐学习一天。
坐下时心里有点悬着:接下来会做什么?会不会马上查法律、整理卷宗?要是做错了怎么办?
前台的工作没有人递来一份说明书。子涵姐接待客户时,我就跟着看:先打招呼,确认客户要找哪位律师,联系律师,再找一间空的洽谈室,开灯、开空调,准备茶水,把客户带进去,最后告诉律师,客户正在几号洽谈室等候。
我后来才发现,刚到一个陌生的工作现场,认真观察本身就是一种学习。
中午,嘉伟帮我打饭。办公室里的人陆续坐下来吃饭、聊天,也有人主动问起我的情况。
此前我对律所的想象偏向严肃和拘谨,真正坐在饭桌边,才发现大家说话很自然随和,工作间隙也会聊些轻松的话题。那份初来乍到的紧张,在一顿饭里慢慢散了。
站在案件旁边
第一天是周五。下周一,我刚在嘉伟旁边坐下,谢律师便叫我和嘉伟进办公室,向我们介绍一件山林权属纠纷。
案件中的权属证面临行政机关撤销,当事人需要就撤销告知作出陈述申辩,并与有关部门沟通。
上午,我们阅读材料、梳理事实,确认需要当事人签字盖章的文件,也讨论沟通时应当抓住哪些问题。下午便出发前往外地。
先和当事人对接材料、讨论下一步安排,随后前往德安县自然资源局。
那是我第一次坐在这样的沟通现场。谢律师和赵律师并没有一味强调某一个观点,而是不断回到事实和程序:哪些事实还需要说清,哪一项法律依据应当对应哪一个问题,对方提出的意见又该怎样回应。
当事人的实际处境,也始终在谈话里。
我开始明白,律师的表达不是简单地“能说会道”。很多时候,要在事实、规则、程序和当事人的权益之间找到落点。
沟通结束时已近傍晚,我们又和当事人商量后续方案。晚上,谢律师、赵律师、嘉伟和我一起吃饭,为这一天收尾。
那时我第一次觉得,自己并非只是来参观一家律所,而是真的站在了一件案件旁边。
先把问题问对
之后的日子里,我接触得最多的是法律检索。
一开始,我以为检索就是输入关键词,找到法条和案例。但几次任务做下来,我发现,检索之前更重要的一步,是先把问题问清楚。
一份婚内财产协议明显对当事人不利,我围绕欺诈、胁迫、显失公平,以及婚内财产协议的司法审查寻找撤销空间。
在山林权属案件中,为了取得证据,我们申请政府信息公开。有关部门以涉及国家秘密为由拒绝公开。
谢律师没有让我们停在这份答复上,而是继续追问:不同信息是否逐项判断过?依据的是哪一项保密规定?是否经过合法定密程序?能不能区分处理,是否存在部分公开的可能?
后来又接触到事实婚姻与遗产继承案件,时间跨度很长,法律关系也更复杂。旧时期的法律规范、事实婚姻是否成立和何时终止、婚姻关系与继承资格之间的关系,都需要沿着时间线一点点厘清。
我渐渐形成了一套自己的做法:先从案件事实中找出核心争议,再把问题拆小,检索法规和类案,重点阅读裁判文书中的“本院认为”,提炼法院的说理,再回到每一个具体问题。
检索报告和思维导图也慢慢多了起来。
以前总觉得检索是在“找答案”,后来才知道,它首先是在把问题问对。
有些事情看上去琐碎,却让我对“专业”有了更具体的认识。
整理旧案件卷宗时,需要按规则排列法律文书、证据材料和程序文件,制作目录,拆钉、重新装订,再扫描归档。
做完一份卷宗,才知道顺序是否清楚、有没有漏页,并不是无关紧要的细节。
容易出问题的地方,有时恰恰是那些看起来“应该没问题”的细节。
检索资料多了,浏览器标签页也越来越多。我和嘉伟一起研究标签页分组、垂直标签页和资料分类。
工作秩序有时很具体,就是让桌面、文件夹、浏览器和思路不要乱成一团。
雨中的课堂
实习期间,律所还搬了办公室。大家一起搬东西、整理新的空间。
第一天到律所时,我还不知道自己该坐在哪里;一个月后,我坐在新的办公桌前,桌上放着案件材料、检索报告和思维导图,浏览器里也有整理好的法规与案例。
这个变化没有人特意说起,却让我感到踏实。
我也跟着谢律师参加过党群服务中心的普法活动,和嘉伟一起承担摄影、视频记录和活动材料整理的工作。
原来律师的工作不只发生在办公室、政府部门和法院,也会走进社区,面对需要法律帮助的人。
印象最深的一次出差,是台风天去庐山处理婚姻案件。
雨很大,伞几乎撑不住,大家的衣服和裤脚都湿透了。原本以为要带着一身雨水进法庭,案件却在正式庭审前通过调解解决了。
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比较满意的维护,出来时,大家的心情都轻松下来。
那一天,我对“律师替当事人解决问题”这句话,理解得比以前具体了一些。
实习后期,我也把自己较熟悉的 AI 工具带进了日常讨论。我们一起研究 Agent 工具、AI 知识库,以及它们能否辅助检索、整理资料和处理重复性工作。
最初是前辈们教我怎样接近律师实务,后来,我们也会在各自熟悉的地方互相搭一把手。
好雨知时节
并非要把谁比作春雨。只是回头看,这一个月里的许多事情,似乎都发生得刚刚好:刚来到律所,就遇见真实案件;刚开始检索,就有不同的问题让我反复练习;刚开始理解律师的工作,又经历了政府部门沟通、普法活动和法院调解;刚熟悉原来的办公室,大家又一起搬进了新的地方。
一个月很短,短到我似乎才刚刚学会怎样走进一个案件,它就接近尾声;一个月也足够长,长到让我第一次真正看见,自己正在学习的“法律”,未来可能成为怎样的一份工作。
于我而言,这场雨来得正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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